哈尔滨:享受热补住房面积控制在45平米以内
2007年12月10日08:16 来源:新华网
| 【字号 大 中 小】 | 打印 | 留言 | 论坛 | 网摘 | 手机点评 | 纠错 |
为保证热费补贴政策的公平、公正,哈尔滨市供热管理部门日前新出台的困难群体热费补贴标准规定,供热保障对象必须是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,发放热费补贴的房屋必须是保障对象所居住的非营业性居民住宅,发放热费补贴的房屋使用面积需控制在45平方米以内。
哈尔滨市新的困难群体热补标准扩大了困难群体热费补贴范围,提高了热补比例。将以前规定的“家庭成员中均无职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”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退休人员”合并扩大为“居住城市供热住房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”。在补贴比例上,新的热补标准也将往年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退休人员”为财政补贴10%、单位承担90%,统一按照“居住城市供热住房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”进行补贴,补贴比例为100%。
此外,新的热补标准还对享受热补的对象进行了严格限定,要求供热保障对象必须是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。发放热费补贴的房屋必须是保障对象所居住的非营业性居民住宅,使用面积控制在45平方米以内,低于45平方米(含45平方米)的,按实际使用面积计算,超出45平方米的热费全部由个人承担。
哈尔滨市新的困难群体热补标准扩大了困难群体热费补贴范围,提高了热补比例。将以前规定的“家庭成员中均无职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”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退休人员”合并扩大为“居住城市供热住房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”。在补贴比例上,新的热补标准也将往年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退休人员”为财政补贴10%、单位承担90%,统一按照“居住城市供热住房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”进行补贴,补贴比例为100%。
此外,新的热补标准还对享受热补的对象进行了严格限定,要求供热保障对象必须是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。发放热费补贴的房屋必须是保障对象所居住的非营业性居民住宅,使用面积控制在45平方米以内,低于45平方米(含45平方米)的,按实际使用面积计算,超出45平方米的热费全部由个人承担。
(责任编辑:鲁晓东) |
播客·视频 |
|||
|
|
||
小编推荐 |
| ·城建领域商贿严重 597名县处以上官员被查 ·外国人擅闯楼兰古城 随意踩踏无人管 ·北京绿卡子弟遭两地拒绝无缘高考 成政策牺牲品 |
|
[一语惊坛]矿主赔过了钱,他就可以"理直气壮"地杀人了?! [访谈]李援邱小平谈"劳动合同法"·高法新闻发言人谈司法 [论坛]周正龙有多可怜只有我知道·领导生病,女秘书吃药? [辩论]轻生少女该不该舍命去救?·房价"雪崩"真的要来了! [博客]07年十大华人世界事件·新闻联播因何选海霞李梓萌? [博客]杨钰莹蜕变与吴颂今写真·令你惊叹的贪官黑色幽默 |
彩信·手机报 |
|||
|
|
||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