晋中市最低工资标准10月起月增长60元
2007年12月04日09:40
| 【字号 大 中 小】 | 打印 | 留言 | 论坛 | 网摘 | 手机点评 | 纠错 |
依据《山西省最低工资规定》(省政府令第154号)和《最低工资规定》(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)以及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》的精神,省政府决定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,月均增长60元。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 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。
此次调整主要是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由一类550元、二类510元、三类470元、四类430元,依次调整为610元、570元、530元、490元。涉及我市各县(区市)的具体情况为:二类城市,榆次区、介休市调整为570元;三类城市,灵石县、左权县、和顺县、昔阳县、寿阳县、太谷县、祁县、平遥县调整为530元;四类城市,榆社县调整为490元。
同时,相应提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。调整后,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3.65元、二类3.41元、三类3.17元、四类2.93元;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7元、二类6.5元、三类6.1元、四类5.6元。
来源:晋中新闻网
此次调整主要是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由一类550元、二类510元、三类470元、四类430元,依次调整为610元、570元、530元、490元。涉及我市各县(区市)的具体情况为:二类城市,榆次区、介休市调整为570元;三类城市,灵石县、左权县、和顺县、昔阳县、寿阳县、太谷县、祁县、平遥县调整为530元;四类城市,榆社县调整为490元。
同时,相应提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。调整后,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3.65元、二类3.41元、三类3.17元、四类2.93元;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7元、二类6.5元、三类6.1元、四类5.6元。
来源:晋中新闻网
(责任编辑:鲁晓东) |
| 相关专题 |
| · 和谐举措 |
播客·视频 |
|||
|
|
||
小编推荐 |
| ·外国人擅闯楼兰古城 随意踩踏无人管 ·北京绿卡子弟遭两地拒绝无缘高考 成政策牺牲品 |
|
[一语惊坛]一纸老虎:官情民情全拎清,纸虎画虎笑官场! [访谈]李援邱小平谈"劳动合同法"·高法新闻发言人谈司法 [论坛]我们傻,所以争论虎照真假?·"婊子上街"是个啥模样 [辩论]轻生少女该不该舍命去救?·房价"雪崩"真的要来了! [博客]看高官"换防"· 新一轮省委书记调整的领导学分析 [博客]公安部长率队抓黑老大·两部级高官与一个女人故事 |
彩信·手机报 |
|||
|
|
||






